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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修蛟律师:上市公司老总要管好自己的嘴巴
作者:李修蛟 文章来源:证券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0/21 12:28:07

10月18日,山西汾酒总经理常建伟在世界名酒价值论坛上表示,今年有望实现120亿元。公司目前暂未发布三季报,显然,常建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常建伟对公司利润的说明,在“时间”和“方式”两方面都有问题,是非常不恰当的。从市场角度来看,常建伟提前披露公司年度业绩,可能会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

常建伟在世界名酒价值论坛上这样的场合预先披露公司业绩也是非常不恰当的。虽然他说明公司业绩是利好信息,但这种场合是不公开的,即使是公开的,受众也是有限的。这种情况下对其他投资者是不公平的。信息披露工作的基本根本是公平、公开,公司老总不管出于任何目的,不按规定方式和时间,随意披露应当披露的信息,都是对市场的破坏。而且,一旦公司最终的业绩达不到常建伟所说的数额,且差异较大,受到其信息误导的投资者,可以依据其虚假陈述向山西汾酒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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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李修蛟律师:上市公司老总要管好自己的嘴巴

本文关键词:山西汾酒,山西汾酒常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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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
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3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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