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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三年没启动 联发股份涉嫌虚假陈述
作者:韩迅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8/18 1:22:05

此前因股权质押无力还款而备受市场关注的联发股份[-1.44% 资金 研报](002394.SZ),近期再度爆出终止募投项目的消息。

8月13日,联发股份发布“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用于建设高档色织面料织造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苏省色织纺织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下称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投资用于“高档色织面料织造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下称色织面料技改项目),实施地点为公司色织工业园区。

研发中心项目自联发股份2010年上市以来就一直进程缓慢。值得注意的是,联发股份2013年半年报中还表示研发中心项目“可行性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仅仅一个半月不足的时间,缘何该项目就发生了重大变化了呢?

没盖成的办公楼

按照联发股份公告显示, 公司此次拟终止的研发中心项目拟投资总额为5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30%。截至2013年6月30日,“研发中心项目累计投入986.56万元,全部为购买研发所用的设备,完成建设投资的19.73%。剩余募集资金4013.44万元拟全部用于色织面料技改项目,色织面料技改项目的总投资为5465.05万元。

对于终止研发中心项目的原因,联发股份证券办一位人士告诉记者,研发中试设备与正常生产设备大部分可共用,为有效整合资源,发挥设备利用效率,减少重复投资,公司成立了企业技术中心,采取集中研发与分散试生产相结合的模式,既达到研发的效果,又减少重复投资,“因此,经公司管理层慎重考虑分析,本着节约成本、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拟终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上述联发股份人士也告诉记者,综合办公楼一直没有建造,所花去的986.56万元主要是购买仪器和设备。

按照联发股份当初的承诺,本研发中心项目将建成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的综合大楼,建设期为24个月。本项目建设地点在公司的厂区内,建设用地为联发股份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该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编号为苏海国用(2008)第X801055 号。

联发股份在招股书中还曾披露了“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分析”:本项目建成正式运转后,通过产学研合作成果的内部消化,可在产品体系升级方面获得间接经济效益4000万元左右。

上述联发股份人士告诉记者:“试验设备和生产设备大多能共用,所以就不再盖大楼了。未来,公司仍将运用自有资金持续投入研发,因此,终止原募投项目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

涉嫌虚假陈述

纵观联发股份上市以来的历年财报,记者发现联发股份或许从上市之初就没有打算建造研发中心的综合大楼。

联发股份2010年年报显示,研发中心项目共计投入金额为561.03万元;2011年这个投入金额变为737.25万元,这意味着整个2011年全年,研发中心项目的投入金额仅为176.22万元;到了2012年年末,研发中心项目投入金额达到985.21万元,全年投入金额为247.96万元。

到了2013年半年报的时候,联发股份这个研发中心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达到986.56万元,整个上半年仅投入1.35万元。就此而言,986.56万元仅占项目总投资额的19.73%。

上海一位基金经理直言,联发股份在研发中心项目的信息披露上存在明显的问题,“其财报对此项目的可行性是否有重大变化一栏,一直填写否,但是现在又终止了该项目。按照深交所的规定,这个项目在去年末就存在可行性重大变化,但是联发股份一直没有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六章“募集资金管理”第三节第5条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下列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包括“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

按照联发股份2010年年报显示,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但是到了该日期时候,上述项目进度仅有14.75%,且日期又推迟一年至2012年12月31日。

对于研发中心项目进入不达标的原因,联发股份的解释是“由于受市场低迷的影响,公司产品结构提升缓慢,为使研发投入与公司主打产品开发需求相匹配,让资金利用更有效率,本公司推迟了项目实施进度。本公司将根据需求逐步增加投入。”

“这实际上已经符合深交所的规定,联发股份就应该尽早披露该项目的可行性是否存在重大变化。”上述基金经理告诉记者,联发股份在此项目的陈述涉嫌虚假信息,“既然研发中心项目三年来都没有盖综合大楼,缘何一直不公布呢?公司管理层难道不知道这个事情,缘何年报里一直在刻意隐瞒这个事实呢?”

原文链接:募投项目三年没启动 联发股份涉嫌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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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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