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控股虚假陈述案维持一审判决 投资者获终审胜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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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浪财经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4 14:21:17 |
1月4日消息,新年伊始,投资者维权领域再传捷报。
据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入驻律师、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介绍,其在元旦后上班第一天收到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投资者起诉大连控股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终审胜诉。
2017年7月,大连控股发布被证监会处罚的公告。公告显示,证监会认定大连控股未按规定披露对外重大担保,金额巨大,证监会据此对大连控股处以60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罚单落地之后,即有投资者迅速提起了索赔诉讼。“截止到2018年12月底,仅我们一家律师事务所就向大连控股提起了230余件诉讼案,其中,已一审结束并取得判决的是178件”王智斌律师称。
一审判决中,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大连控股为何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做了论述,大连控股方面则不认可法院认定的赔偿比例,全部提起上诉。大连控股认为,一审判决存在错误,投资者损失是由重组失败、系统风险等因素叠加造成的,大连控股不应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018年12月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部分已进入二审程序的案件进行了审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显示,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实施日应予调整,其余事项则并无不当,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值得一提的是,二审法院认定的实施日就是我们一审主张的实施日”王智斌介绍说,“一审法院没有认同我们主张的实施日,二审法院对此进行了纠正,由于这其中仅涉及两个交易日,所以对绝大部分案件都没有影响”。
王智斌表示,对于已终审胜诉的部分案件,会尽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原文链接:大连控股虚假陈述案维持一审判决 投资者获终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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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ugio@vip.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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