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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回应康得新强制退市5大热点问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3/12 23:04:31

  康得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即将进入最后阶段。刚刚,证监会以答问形式发布信息,就康得新强制退市的五个热点问题作出了回应。

  康得新是本轮退市制度改革以来,因重大违法违规启动退市程序的首个案例,也因其115亿元的虚增利润额,成为史上规模最大财务造假案件。

  来看证监会回应要点!

  要点一:证监会查明康得新重大违法事实 触及强制退市情形

  2019年1月,康得新无力偿还15亿元短期融资券,各界纷纷质疑公司2018年三季报披露财务信息的真实性。证监会立即启动现场检查并及时进行立案调查。在调查中,证监会把发现的犯罪线索同步移送了公安部门。

  2月28日,康得新披露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更正后的报表显示2015年至2018年公司连续四年亏损。舆论对康得新财务造假、触及强制退市等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

  就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于2019年7月、2020年6月两次进行告知、听证,并于2020年9月22日对该案作出行政处罚。2020年9月9日,公安部门对康得新财务造假等行为侦查终结,以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根据行政处罚决定,康得新对2015年至2018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更正后的报表显示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即扣除处罚认定的造假金额后,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终止上市标准)。

  经证监会查明,康得新存在以下三大信息披露违法事实:

  一是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合计虚增利润115.3亿元。康得新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并通过虚构采购、生产、研发费用、产品运输费用等方式虚增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导致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22.43亿元、29.43亿元、39.08亿元、24.36亿元,分别占各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36.22%、127.85%、134.19%、711.29%。

  大股东康得集团与相关银行签订现金管理协议,经查证,协议涉及的康得新银行账户各年末实际余额为0,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年报披露的银行存款余额虚假。

  二是2016年至2018年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康得新子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

  三是未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2015年和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新闻发言人表示,康得新违法违规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证监会依法对其及相关责任人采取了罚款、市场禁入等处理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点二:122亿元是累计归集金额并非真实银行存款 不涉及大股东占资

  近期,网上个别投资者认为,在康得新案中,存在大股东康得集团占用康得新大量货币资金的情况。

  就此,发言人介绍表示,证监会调查认定,康得新涉案银行账户主要是为了配合财务造假,便于完成虚假销售收入回款。2018年末该账户显示余额122亿元,是累计归集金额,并不是真实的银行存款余额。

  虚假销售收入回款打入涉案银行账户后,被归集到康得集团账户再被循环用于造假所需虚假销售收入回款,因此,没有证据证明大股东单方面占用康得新资金。

  要点三:人身攻击监管人员的本质是意图施压拖延退市进程

  康得新披露追溯调整后的年度报告后,有个别投资者在网上发布消息,质疑该案结论,并举报了监管部门人员。

  就此,新闻发言人回应表示,自2月28日康得新披露追溯调整后的年度报告以来,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大量散布不实有害信息,恶意造谣诽谤,抹黑监管政策和稽查执法,攻击退市制度改革,甚至对监管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诬告陷害,妄图混淆视听、误导公众、扰乱市场正常秩序。个别投资者在公司多次提示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况下,仍在大量买入此股票,并带头滋事诽谤。

  “上述行为本质是意图向政府和监管部门施压,拖延和干扰康得新退市进程,从而达到其个人目的,进而牟取不当利益。对此,我会予以强烈谴责,将坚决依法依规推进康得新退市,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发言人表示。

  要点四:支持投资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康得新濒临退市,不少投资者因此会遭受损失。在退市过程中,证监会将始终把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首要考虑,尽最大努力帮助投资者挽回损失。

  证监会积极支持康得新投资者通过单独诉讼、共同诉讼、申请适用示范判决机制、普通代表人诉讼及特别代表人诉讼等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依法适时启动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并提供其他相应法律服务。

  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全面落实“零容忍”要求,坚决依法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积极塑造良性市场生态,这是对投资者最有效、最有力、最根本的保护举措。

  要点五:将从四方面着手完善常态化退市机制

  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重大基础性制度,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是“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的重要任务。针对完善常态化退市机制,证监会也作出了下一步工作部署。

  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将畅通出口,坚持应退尽退,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合作,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一是畅通出口,加快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推动丧失持续经营能力、无主业的“僵尸”企业及时出清,改善上市公司结构,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质量。

  二是强化退市监管力度,坚持应退尽退,对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的公司坚决出清,打击退市过程中伴生的财务造假、利益输送、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机构和个人加大追责力度。

  三是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先行赔付、责令回购、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落地实施。持续做好示范判决、多元纠纷化解等工作。推动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刑事立案追诉标准修改,配合高法院修改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落实重新上市制度,符合条件的退市公司,可以申请重新上市。

  四是会同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退市过程中出现的对抗监管、不正当维权甚至煽动群体性事件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退市改革平稳推进,努力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延伸阅读:

  康得新重大违法强退 时间轴

  2019年1月,康得新因无法按期兑付15亿短期融资券,业绩真实性存疑,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9年7月初,证监会向康得新案相关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康得新涉嫌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虚增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共虚增利润119亿元。此外,康得新还涉嫌新披露的相关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应康得新方面要求,证监会分别于2019年7月31日、11月14日、11月15日、11月19日召开听证会。

  针对康得新方面在听证会上的陈述申辩意见,证监会进一步核查相关事实,补充调取了证据。2020年6月,证监会再次向康得新案相关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应康得新、钟玉、徐曙、张丽雄、肖鹏、刘劲松、吴炎的要求,证监会于2020年8月3日至8月5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陈述和申辩。之后该案调查、审理终结。

  2020年9月14日,康得新披露,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等涉嫌犯罪被公安部门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公司又多次收到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通知书。

  2020年9月24日,证监会对康得新、钟玉等13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认定,2015年至2018年,康得新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22.43亿元、29.43亿元、39.08亿元、24.36亿元。

  2020年9月28日,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康得新测算虚增的利润总额对2015至2018年净利润的影响,补充说明公司股票是否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等内容。

  2021年1月30日,康得新发布2020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显示,2020年公司净利润预计亏损25亿元至45亿元。

  2021年2月28日,康得新公告披露,经追溯重述,2015年至2018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4.81亿元、-17.55亿元、-24.60亿元、-23.57亿元,公司股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021年3月10日,康得新再次收到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的通知书,康得新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一案,因案情重大、复杂,根据相关法规,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日,至2021年3月23日。

原文链接:证监会回应康得新强制退市5大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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