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科林被立案调查,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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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编 文章来源:股票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7/7 0:41:19 |
7月6日晚间,*ST科林发布公告称,公司于7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字202101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团、李修蛟律师团队表示,ST科林被立案调查,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ST科林表示,鉴于该事项为历史业务原因,公司正在协调上一届董监高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ST科林原是一家集大气污染控制领域除尘系统设计、袋式除尘器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为一体的工业粉尘治理解决方案提供商,自2016年底开始布局以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行业,主要从事光伏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
6月1日,*ST科林公告称,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年报问询函,共计九方面问题。其中,深交所指出,年报显示,*ST科林原控股股东重庆东诚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东诚瑞业”)存在资金占用情形,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余额达1250.10万元。深交所要求其逐笔列示资金占用情况、日最高余额、发生原因、占用方式,并说明公司内部控制程序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认为不存在重大缺陷的依据及相关充分性、审慎性。
*ST科林在延期回复的公告中表示,本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1224.70万元,日最高余额为1224.70万元,占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3.44%。前述占用资金及利息已于2021年4月23日由东诚瑞业全部结清。
*ST科林表示,资金占用原因为公司主营业务为垫资修建光伏电站(EPC),受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光伏政策等多种因素叠加的影响,公司前期所建电站未能如期完成出售,导致大量应收账款未能收回,加之流动性紧张等原因又未能及时实施业务转型开展新的业务。
*ST科林还称,尽管存在上述资金占用情况,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基于资金占用事项,东诚瑞业已于2021年4月23日偿还全部占用资金本金及占用期间利息,并未造成上市公司损失。该问题是由于公司存在部分人员的责任意识不强,对内部流程执行不严,导致相关内部控制措施在执行上出现偏差。 原文链接:ST科林被立案调查,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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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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