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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发长文抛11问 *ST基础重整被指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作者:付静 文章来源:财联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8 23:58:08

  *ST基础(4.440, 0.21, 4.96%)(维权)(600515.SH)的重整计划虽已执行完毕并获法院裁定,但中小投资者的质疑却依然没有完全消散。近日,即有投资者在股吧发布“疑惑信”,就公司重整相关事宜提出11点疑问。

  记者梳理发现,其质疑的焦点主要包括*ST基础重整前一系列对外投资是否合理、定价是否公允;重整投资人招募要求是否限制了参与范围;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下简称海发控)重整入股价定价依据是什么、是否损害到投资者利益;未来海发控会给*ST基础的机场和免税业务带来哪些正向作用等等。针对上述质疑,财联社记者于1月7日致函*ST基础相关负责人,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战投低价入股价 被指背离市场原则

  针对重整投资人,上述投资者提出两点质疑,一是入股价定价,二是战投的选择。

  记者注意到,2021年9月28日盘后*ST基础披露的重整计划草案(摘要版)仅显示,“约33亿股股票以一定的价格引入战略投资者”,并未明确指出海发控入股价。直至10月31日,公司披露重整计划指出,“根据投资安排,海发控将以85.5亿元为对价取得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33亿股,取得公司控制权”,计算可得重整入股价为2.59元/股。

  相比之下,根据海南高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普通债权人的抵债价格为15.56元/股。

  对此,记者联系上的一位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海发控怎么这么便宜就买下来了?哪怕是市场化拍卖也不可能是这个价格拍出来。债权人的抵债价格是15块左右,当时公司股价在重整前其实是10块左右,所以说海发控和管理人那边的决定或许侵害到中小股东的利益了。”

  同时,投资者还在信中发问,“重整人招募公告要求重整人必须是国资且注册在海南省,同时不接受潜在投资人尽调。请问这样要求,是否存在投资人歧视倾向?是否严重限制了投资人参与范围?从而严重压制了海航基础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021年3月19日,公司管理人披露的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显示,“意向战略投资者应为国有控股企业,并应取得其国资监管机构或所在地地方政府的授权。优先选择总部注册在海南自贸港的意向战略投资者”,这一要求似乎的确将其意向战略投资者范围框定在海南本地国资。

  对此上述分析人士称,“这个限定是有一些问题的,虽然说国家要求核心机场需要国资控制,但其实不一定需要本地国入主。说白了就是有点不透明、比较非市场化,不太符合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重整股价持续下挫 市场“不买账”?

  除战投入股价格之外,上述投资者在信中表示,“只要控制对外投资规模,就不会发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情况。事实上,海航基础出售明珠岛之后还进行了大量的对外投资,共计对外投资金额62.13亿元”,并由此发出“*ST基础重整的前提条件是否存在、重整目的是什么、是否为了重整而重整”等一系列疑问。

  对此,上述分析人士告诉记者,“(海航)基础重整是因为整个海航系都要破产重整、换大股东,几家上市公司必须要按照这个流程来。”

  据*ST基础于2019年12月27日发布的公告,公司拟转让海口南海明珠生态岛(二期)项目给海发控,股权交易价格为101.32亿元,交易完成后将预计增加公司净利润约34亿元。基于此,上述投资者认为,获得101.32亿元现金后,*ST基础方面应已度过了重大财务危机和生存困难,因而并不存在重整的必要性。

  不仅如此,上述投资者还在文中指出,“从重整计划实施的股价走势来看,连跌5天,股东利益发生巨大损失。股东根本不看好本次重整,从目前情况来看重整是失败的”。记者则注意到,2021年12月21日为*ST基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股票停牌。22日复牌后,公司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下跌。截至1月7日收盘,*ST基础报4.44元/股。若依此来看,普通债权人(抵债价格为15.56元/股)遭受的损失显然不小。

  前述分析人士则认为,“说重整失败是因为大家都损失了,难免会质疑重整入股价那么低,公司的价值到底如何。”

  此前,*ST基础相关负责人曾在二债会上指出,“海航基础旗下海航机场板块将通过破产重整,解决历史问题、轻装上阵,在战略投资者的支持下发挥协同优势。重整成功后,海航基础将围绕机场及免税商业两大核心业务板块谋篇布局,成为海南自贸港第二大免税业务参与商”。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的*ST基础如何实现上述展望,财联社将持续关注。

原文链接:投资者发长文抛11问 *ST基础重整被指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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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
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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