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控股股东等收560万元被处罚,股民如何索赔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股票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5/14 22:15:42 |
2022年5月10日晚,沙钢股份公告控股股东沙钢集团当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前的2021年11月,沙钢集团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处罚告知书显示,沙钢集团涉嫌存在隐瞒其与锦麟丰泰的一致行动关系,导致沙钢股份2019、2020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及沙钢集团持股比例减少1%未告知上市公司及时公告等情形。
证监会依法拟决定,对沙钢集团、锦麟丰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处250万元、80万元罚款,对沙钢集团董事长沈彬、沙钢集团第一副总会计师(锦麟丰泰实际管理人)尉国给予警告并分处100万元罚款,对孙廉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
告知书揭示,尉国实际管理锦麟丰泰,根据相关规定,沙钢集团与锦麟丰泰为一致行动人。锦麟丰泰借用孙廉洁证券账户,孙廉洁出借本人证券账户供锦麟丰泰使用。2019年11月26至12月31日,锦麟丰泰通过孙廉洁证券账户持有沙钢股份4400万股;至2020年12月31日,孙廉洁证券账户持有459.28万股沙钢股份。孙廉洁证券账户买入沙钢股份资金均来自于锦麟丰泰,卖出沙钢股份后部分资金也流入锦麟丰泰。
沙钢股份2019年报将孙廉洁披露为沙钢股份第六大股东。沙钢集团未告知沙钢股份其与锦麟丰泰的一致行动关系,导致沙钢股份2019、2020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5月26日至6月29日,锦麟丰泰通过孙廉洁证券账户卖出2451.51万股沙钢股份,占沙钢股份总股本的1.1%。沙钢集团和锦麟丰泰未将持股减少1%的情况告知沙钢股份及时公告。
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提示,沙钢股份股民索赔的条件可暂定为:在2020年3月31日之后(含)买入沙钢股份且2021年11月2日收盘仍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起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索赔诉讼,要求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赔偿。 原文链接:沙钢股份控股股东等收560万元被处罚,股民如何索赔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ugio@vip.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
上一篇文章: 劲嘉股份股民索赔的条件
下一篇文章: ST美盛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投资者可登记索赔 |
相关资讯 |
沙钢股份一季度净利润同比减一成,股民索赔进行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