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电气:关于收到青岛证监局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深交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8/1 5:16:31 |
股票代码:300208 股票简称:恒顺电气 公告编号:2013-063
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青岛证监局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 年7 月19 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青证调查通字【1320】号)。通知内容如下:“因你公司涉嫌未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贾全臣、财务总监兼董秘王艳强涉嫌泄露内幕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你公司及相关人员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有关人员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的调查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公司了解,本次立案调查事项,是涉及公司2012 年发生相关事项的专项调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九日 原文链接:恒顺电气:关于收到青岛证监局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ugio@vip.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
上一篇文章: 海联讯: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下一篇文章: 光大证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 |
相关资讯 |
虚假陈述最新司法解释出台!废除前置程序,覆盖区域 最高法答记者问:打击忽悠式重组、追“首恶”、压实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发布!投资者索赔或迎大变 新浪股民维权总量破19000 *ST昆机等多案取得新进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