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维权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8/1 5:18:56 |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13-02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 年6 月20 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因天丰节能项目对公司立案调查的《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30819号)。
公司将积极协助配合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投行业务的相关调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6 月21 日 原文链接:光大证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ugio@vip.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
上一篇文章: 恒顺电气:关于收到青岛证监局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
下一篇文章: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
相关资讯 |
虚假陈述最新司法解释出台!废除前置程序,覆盖区域 最高法答记者问:打击忽悠式重组、追“首恶”、压实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发布!投资者索赔或迎大变 新浪股民维权总量破19000 *ST昆机等多案取得新进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