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集团及控股股东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遭立案调查 索赔预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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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修蛟律… 文章来源:证券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1/31 22:19:15 |
1月21日,永清环保(代码:300187.SZ)发布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湘证调查字[2020]001号)。
调查通知书内容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要求予以配合。
同日,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湘证调查字[2020]002号)。通知书内容为:因永清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立案调查,要求予以配合。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知名证券维权专家、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李修蛟律师认为,由于证监会的立案通知书并没有详细说明永清环保的违规行为,永清环保案诉讼索赔条件暂定为:上市后到2020-01-21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0-01-21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具体条件需要根据证监会的调查结果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的为准。
投资者索赔登记或预登记应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开户信息单。(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及对账单原件(从首次买入该股票/债券/权证至今)。如兼有普通账户及融资融券账户的,或如有多账户的,皆应提供,并予以注明;如交易次数频繁,请提供Excel表并电邮。(4)自我估计的投资损失差额。 (5) 包含地址/电话/手机/邮箱在内的详细联系方式。 原文链接:永清集团及控股股东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遭立案调查 索赔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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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ugio@vip.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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