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影视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 投资者或可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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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修蛟 文章来源:新浪财经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4/14 0:29:56 |
4月12日晚,长城影视(2.070, -0.23, -10.00%)(维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城影视,代码:002071)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调查字 2020015 号),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并严格按 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长城影视维权入口)
长城影视的实控人为赵锐勇、赵非凡父子,作为“长城系”旗下上市公司,长城影视顶着A股“影视借壳第一股”的光环,赵锐勇父子此前的小目标是做“邵氏电影”,曾因陷入诉讼、股权被冻结,去年被杭州中院在朋友圈发布“悬赏令”追债,成为网红上市公司。
长城影视于今年2月发布2019年度业绩快报,营收与净利双下滑。2019年公司营业总收入为5.04亿元,同比减少65.1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则亏损高达9.74亿元。
今年1月,长城影视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长城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锐勇、赵非凡与怀远集团、信隆租赁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怀远集团主导、协同信隆租赁通过增资扩股或债务重组方式达到拥有长城集团51%股权。如本次交易获得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各方将签订增资扩股及债务重组事项的最终协议,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入驻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李修蛟表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
李修蛟律师表示,长城影视受损投资者可以考虑索赔,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0年4月11日之前买入长城影视股票,并且在2020年4月1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具体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的处罚文件进一步明确,最终由法院判决确定。
投资者欲提起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前期应当准备的材料包括: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证明、加盖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该股票打印至卖光之日或至今),律师将为投资者免费核算损失,如符合条件,再提供下一步的资料。 原文链接:长城影视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 投资者或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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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ugio@vip.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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