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董事长被查信息延迟披露,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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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股票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4/19 19:24:24 |
2022年4月15日早间未开市,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劲嘉股份,证券代码:002191)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董事长乔鲁予被监察委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受此利空因素影响,劲嘉股份在4月15日、18日、19日连续三天跌停,投资者损失惨重!
4月16日(周六),劲嘉股份发布了2021年年度报告。年报显示,2021年度劲嘉股份的营业收入为50.67亿元,较上一年度增长了20.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0亿元,较上一年度增长了23.82%。2021年的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这两个财务指标创下了公司自设立以来的最佳成绩。
同日,劲嘉股份还公布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以总股本147088.7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预计将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5亿元。
根据劲嘉股份的公告可知,董事会于2022年4月14日下午收到公司总经理侯旭东先生通知,其于2022年4月1日签收江西赣州上犹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乔鲁予先生进行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的通知书。侯旭东先生考虑因乔鲁予先生不参与公司具体经营管理,其个人判断乔鲁予先生被立案调查事项与公司无关且不影响董事长正常履职,故未向公司董事会报告。4月14日,由于董事长乔鲁予先生未能出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总经理侯旭东先生认为董事长乔鲁予先生已无法正常履职,因此向董事会报告上述事项。
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认为,上市公司实控人、董事长被限制人身自由并无法履职,相关信息滞后了十多天才披露,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劲嘉股份已经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证券法》第八十条规定,发生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证券法》还对重大事件作出列举,其中包括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2.5条第九款规定:“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第十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应当立即披露。”
据此李修蛟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与最高法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因劲嘉股份迟后披露重要信息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主张索赔。劲嘉股份投资者索赔的条件暂定为:在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4日间买入劲嘉股份股票,并2022年4月14日晚间收盘时持股的投资者。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劲嘉股份股民索赔律师简介)
劲嘉股份投资者索赔可立即联系我们。 原文链接:劲嘉股份董事长被查信息延迟披露,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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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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