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科技信披违规被处分 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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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股票索赔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6/26 11:19:41 |
2022年6月8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经查明,星星科技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星科技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显示,星星科技对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中期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其中,分别调减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4.55 亿元、28.69 亿元、4.86 亿元,分别占更正后净利润绝对值的 113.60%、104.33%、109.09%,且更正前后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分别调减 2019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第一季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以下简称“净资产”)14.55 亿元、43.28 亿元、48.14亿元,分别占更正后净资产绝对值的 376.08%、182.46%、170.86%,且更正后 2020 年末、2021 年第一季度末净资产由正转负。
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星星科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星星科技时任董事长刘琅问、刘建勋,时任总经理潘清寿,时任财务总监陈美芬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星星科技财务总监董胜连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2021年1月12日,星星科技发布《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刘建勋、潘清寿、李伟敏、胡伟杰、刘琅问、陈美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5号)。2021年7月7日,星星科技发布《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2021年7月9日,星星科技发布《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住所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称将名称由“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住所由“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星星电子产业基地4 号楼”变更为“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周江智能制造产业园B1栋”。2021年9月30日,星星科技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修蛟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
李修蛟律师认为,星星科技股民索赔条件可暂定为:2020年1月21日至2021年8月20日间买入星星科技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1年8月2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李修蛟律师团队(微信号:13719131860,邮箱:sugio@vip.163.com),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星星科技股民索赔律师简介)
李修蛟律师团队推出股民维权“来即诉”方式,低成本快速、简便为股民开展索赔维权。 原文链接:星星科技信披违规被处分 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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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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