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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诉*ST 大地虚假陈述索赔案重大进展
作者:余以墨 文章来源:投资快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2/20 9:58:25

投资者诉*ST 大地虚假陈述民事索赔案近期有重大进展。《投资快报》记者独家获悉,股民尝试起诉两年仍然没有获得法院立案的*ST 大地索赔案,有望在庭前获得和解。记者昨日致电公司对消息进行证实,一位高层表示,公司目前正在了解因原大股东欺诈上市案件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有关情况,协调促成能够满足各方诉求的方案。

投资者起诉两年未果

2013 年2 月8 日,*ST 大地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 月7 日收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此前公司造假上市案件的《刑事判决书》,判处公司1040 万罚金,主要责任人何学葵十年有期徒刑等。

2013年4月3日,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 裁定驳回*ST 大地原董事长何学葵针对其刑事案件的上诉,维持原判。2013年5月30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又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至此,曾经震惊业界的上市公司造假第一案处罚程序落下帷幕。原董事长十年的牢狱之灾和公司一千多万的罚金,无法抹去投资者股票账户的损失。从公司造假行为被曝光的那一刻起,针对公司提起索赔的呼声就没有间断过。

早在2012年1月,就有一位广东投资者起诉到法院申请赔偿,然而,由于当时针对公司的处罚并未有正式结果,既没有法院的正式刑事判决,也没有证监会开除的行政处罚,缺乏了证券民事索赔的前置条件,这样的起诉自然是无法立案的。

2013年4月以后,随着何学葵刑事审判终审结果出炉,及证监会对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针对公司的民事起诉的前置条件终于满足,来自全国各地的投资者正式开始起诉。

《投资快报》记者辗转采访多为证券维权律师获悉,至少有五位律师代理数十位投资者向昆明中院先后提交材料,然而,时至今日,依然没有立案,法院此前给出的理由是案件重大,需要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报、请示。

公司高层称希望促成和解方案

虽然法院一直没有立案,然而前赴后继起诉的投资者却一直没有停下维权的脚步。2014年新年伊始,就有维权律师前往昆明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然而这一次,事情似乎有了一丝转机。

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宋一欣告诉《投资快报》记者,此次他前往昆明中院提交几位新增投资者的起诉材料时,从法官处得知,*ST 大地的公司高层正在着手研究庭前和解方案,维权律师可以先和公司取得联系,共同商讨。

《投资快报》记者昨日致电一位公司高层,其表示,绿大地公司原大股东欺诈上市案件终审裁定后,原大股东是可能面临的民事索赔的最终赔偿主体。公司对现在公司的股东负责,尊重因案件受到损失的股民的诉求,希望合理解决民事索赔事项,不让公司、股东及广大股民受到损失。公司目前正在了解因原大股东欺诈上市案件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有关情况,协调促成能够满足各方诉求的方案。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

根据推算, *ST大地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从2013年4月4日起的两年内,即2015年4月。

宋一欣律师表示,虽然此前起诉的投资者仍然陷在未予立案的等待里,但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一场民事诉讼势在必行。

根据司法解释,公司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07年12月21日绿大地上市之日至2010年3月17日,虚假陈述揭露日为2010年3月18日即绿大地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之日。

根据推算,符合起诉条件的绿大地投资者必须是:2007年12月21日至2010年3月1

7日间买卖过该股票,并持有至2010年3月18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存在损失者。

原文链接:投资者诉*ST 大地虚假陈述索赔案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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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
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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