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金刚玻璃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广东证监局对金刚玻璃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公告显示,金刚玻璃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2015年至2016年期间虚增货币资金,2015年年报、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至2018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
据悉,2019年1月24日,金刚玻璃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0年4月17日,金刚玻璃收到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对此,独立董事蔡祥在陈述申辩时表示,自己只是相信了管理层和第三方独立会计师提供信息。并表示,公司不合规的行为隐藏很深,无法简单地通过报告审查发现明显异常。
广东监管局认为,金刚玻璃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等负有法定责任,而金刚玻璃董监高没有尽到勤勉责任。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广东证监局决定对金刚玻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同时,决定对个别责任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金刚玻璃2019年度业绩快报,该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出现大幅下降,营业利润为负1.08亿元,同比下降703.65%;利润总额为负1.1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76.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1.01亿元,同比下降901.95%。
金刚玻璃表示,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坏账和资产进行调整,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和资产减值准备,营业收入总额下降;受国内外市场行情及部分工程项目影响,公司整体毛利率大幅下降,利润减少。
据了解,该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因疫情影响,金刚玻璃项目实施进度放缓,原有订单延期交付,公司下游企业订单需求下降,公司各业务板块订单减少,毛营业收入同比下降。该公司净利润亏损1486.43万元至1986.4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4月14日,金刚玻璃因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及存在关联方占用大额资金及大额非交易性资金往来的情况,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若金刚玻璃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交所将在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上市的决定。
原文链接:金刚玻璃3年财务造假被处罚 去年亏1亿面临股民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