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重申从严从重从快追责财务造假 股民称查处太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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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婧妤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4/25 20:28:30 |
原标题 证监会重申从严从重从快追责财务造假
⊙记者 马婧妤
证监会官网昨日发布信息称,2019年以来,证监会已累计对22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立案调查,对18起典型案件做出行政处罚,向公安机关移送财务造假涉嫌犯罪案件6起。下一步,证监会将重拳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欺诈等恶性违法行为,强化执法力度,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证监会重申,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信息是证券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础。财务造假严重挑战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毁坏市场诚信基础,严重破坏市场信心,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是证券市场“毒瘤”,必须坚决从严从重打击。
证监会官网信息分析称,前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造假周期长,涉案金额大。经证监会查明,索菱股份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年虚构海外业务、伪造回款单据,虚增巨额利润。
手段隐蔽、复杂。其中,藏格控股(5.570, -0.29, -4.95%)(维权)2017年7月至2018年串通上百家客户,利用大宗商品贸易的特殊性实施造假。
系统性造假突出。例如,龙力生物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为虚增公司利润,定期通过删改财务核算账套实施造假。
主观恶性明显。证监会查明,东方金钰(1.930, -0.07, -3.50%)(维权)2016年至2018年上半年以全资孙公司为平台,虚构翡翠原石购销业务,通过造假方式实现业绩目标。
此外,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往往伴生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信息、大股东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执业、“看门人”作用缺失的问题也依然较为突出。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重拳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欺诈等恶性违法行为。证监会表示,将用足用好新证券法,集中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度,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责任,加大证券违法违规成本;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坚决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纪律和市场秩序。 原文链接:证监会重申从严从重从快追责财务造假 股民称查处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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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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