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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级法院已经开始受理ST银亿虚假陈述索赔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浪财经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4/25 21:31:04

  2020年1月16日ST银亿(1.350, -0.02, -1.46%)(维权)(000981)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4月20日晚间,ST银亿公告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无法按规定于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ST银亿维权入口)

  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张志旺说,其代理股民向ST银亿提起的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案件,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 索赔条件设定为 2017年3月1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2019年4月30日及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受损的股民。基于目前ST银亿不佳的经营状况,为了尽最大可能挽回股民损失,张志旺律师称,已经把相关责任人均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ST银亿的前身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2007年、2008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自2009年3月3日起暂停上市,股票简变更为“S*ST兰光”。

  2011年5月宁波银亿控股对S*ST兰光的重组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由此开始借壳上市。2012年4月9日开始,公司股票简称由“ST兰光”变更为“银亿股份”,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成为公司主营业务。公司注册地至今尚在甘肃兰州,但实际办公经营地在浙江省宁波市。法院根据实际办公经营地而不是注册登记地确定管辖权,近期股民诉甘肃的ST刚泰(600687)虚假索赔案件,也根据办公地确定由上海金融法院管辖。

  ST银亿的实际控制人熊续强曾经是宁波首富,在宁波企业家群体中拥有很高的声望。近几年由于大规模收购出现问题,导致ST银亿及其控股股东银亿控股陷入“泥淖”,令人唏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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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ST银亿虚假陈述索赔案,ST银亿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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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3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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