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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上市公司“东方网力” 董事长个人为公司担保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浪财经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8/31 13:18:43

  东方网力(维权)(300367)成立至今一直专注于安防视频监控行业,是国内领先的视频管理平台与安防人工智能平台的提供商,拥有众多以视频数据、人像识别为核心的智慧物联解决方案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研发知识产权,公司终端客户主要为国内政府及公安部门。(东方网力维权入口)

  最近东方网力公告,公司董事长赵丰其个人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律师,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志旺称,赵丰不仅未持有东方网力股份,而且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但他个人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这种“大公无私”情形实属罕见,何况东方网力目前因涉嫌违法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调查。东方网力一旦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将面临被股民索赔的局面。

  赵丰先生,曾任职招商证券(22.280, 0.52, 2.39%)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20年1月16日赵丰被选举为东方网力董事及董事长。

  赵丰能成为东方网力的董事长,与原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及被转让股份陷入诉讼争端有关。

  2019年3月26日东方网力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刘光,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蒋宗文与四川省川投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信产”)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2019年4月4日上述各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同时刘光与川投信产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刘光拟以12.53元/股的价格向川投信产转让其持有的54,385,175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6.3642%);蒋宗文拟以12.53元/股的价格向川投信产转让其持有的9,50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1.1117%);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刘光拟将其转让后剩余持有的东方网力163,155,526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19.0927%)所对应的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除收益权、提案、提名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但涉及股份转让、股份质押等直接涉及刘光先生所持股份的处分事宜的事项除外)委托川投信产行使。

  截止到2019年6月10日,川投信产向刘光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款。同时,刘光与川投信产均表示将继续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并实施本次交易。

  2019年8月16日,东方网力因近日发现公司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遂进行自查,发现公司此前可能存在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的相关担保事项并向公司原控股股东刘光核实,此前公司确实存在相关违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的情形,相关事项属于公司内控重大执行缺陷。接下来一段时间,刘光持有的东方网力股份被多家法院轮流冻结,无法过户到川投信产名下。

  2019年9月2日川投信产获得第一大股东刘光所持全部股权的委托(对应股权比例19.1059%),另持有东方网力7.4811%股份,拥有表决权的股权比例合计为26.5870%,最终控制人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但同时,刘光因涉诉原因,其委托至川投信产行使表决权所对应的公司股权均被债权人申请司****流冻结,该部分股权并未转让给川投信产,如刘光所持股权后续出现  质押平仓及司法冻结股份处置的情况,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

  2019年12月31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委员会委员,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在这次董事会上,赵丰被选举为东方网力的新任董事长。

  东方网力除了刘光及蒋宗文股份被冻结无法过户,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之外,还面临着以下事宜:

  一、公司子公司被美国商务部列入实体清单。

  对此公司称:本次被列入“实体清单”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时针对  可能发生的市场风险公司也已提前做了相关准备,持续推进硬件设施采购的国产产品替代工作,继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当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二、面临监管行政处罚风险。

  针对公司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的问题,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东方网力及刘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但根据2020年半年报披露,2019年4月应信批违规被立案调查的事项并没有结案,且行政监管措施不能代替行政处罚,所以不能排除东方网力及责任人被行政处罚的结果。

  三、巨额亏损风险。

  2019年度年报被出具了保留意见,且巨亏近32亿,还称自查可能涉及违规担保金额累计共计150,567.75196 万元,扣除已偿还金额共计 50,241.97267万元,剩余未偿还违规担保总额为 100,325.77929 万元(目前违规担保事项中有五笔涉诉,因相关违约金及利息暂未确  认,担保总额及余额均未计算违约金及利息);另有刘光与上市公司共同承担的回购义务金额 37,335.41 万元(目前该项回购义务已涉诉)。 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下降幅度超过80%,其继续亏损2.7亿元,且原实际控制人违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原因,截至2020年8月28日东方网力合计被冻结公司账户共计35个,影响金额为人民币62,815,871.03元。公司核查涉及资金占用事项余额约16,429.1万元。

  但东方网力也不缺亮点,其2020年半年报称:“2020年初,公司中标的公安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应用云平台项目--联网平台升级子项目已顺利完成初验。”“在新的产业变革之下,城市视频管理平台厂商最有可能转型成为城市数据平台提供商。公司在这方面具有极强的品牌与先发优势。”

  或许正因为如此,东方网力董事长才有信心,自己愿意以个人名义为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原文链接:牛!上市公司“东方网力” 董事长个人为公司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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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
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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