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晚,山西证券公告称,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保荐业务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事涉乐视网。
除中德证券外,据券商中国记者从多方渠道获悉,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也将被调查。金杜所有人士对此讳莫如深。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3家机构有“同一交集”,他们均是乐视网2016年定增项目的证券服务机构。而就在2021年,北京证监局认定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此次立案调查是否会对中介机构手上的IPO项目造成影响?截至18日晚记者发稿时,当天创业板和科创板暂未有IPO项目“中止审核”。多个消息指出,监管层从1月18日起暂停受理上述机构新申报的IPO项目,对此信永中和有人士表示否认。
有律所和会计所从业人士告诉券商中国记者,已盯上前述中介机构的IPO项目,“挖墙脚”行动不可避免要开始了。
中德证券被立案调查
根据山西证券1月18日的公告,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因在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保荐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德证券进行立案调查。
山西证券表示,中德证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山西证券的经营情况正常。
据了解,早在2019年5月,中德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稽总调查字191350号),因案件调查需要调取乐视网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底稿。
从中德证券目前保荐的IPO项目情况来看,该公司在证监会和交易所排队审核的项目并不多。有2家IPO企业计划在沪市主板上市,为“预先披露更新”阶段;创业板IPO有2家,均在问询阶段;科创板无项目。
当包括保荐机构在内的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后,其IPO业务是否会受到影响?有业内人士分析,从流程上看,在审项目将会暂停审核,要进行复核。
以创业板为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规定,发行人的保荐人或者签字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或者相关签字人员因IPO、再融资、并购重组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结案,交易所将要中止审核。
发行人如果想要更换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的,更换后的券商和中介机构应当自中止审核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尽职调查,重新出具相关文件,并对原保荐人或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意见,对差异情况作出说明。如果不更换,现保荐机构和中介机构应当及时向深交所出具复核报告。
但截至18日晚券商中国记者截稿时,创业板和科创板当天均没有项目变更审核状态,或者出现中止审核。
那么,中德证券若要新申报IPO项目是否会受到影响?又以创业板为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规定,当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存在因“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正在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情形,深交所将不受理发行人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另有中介机构也将被卷入
券商中国记者从多方渠道了解到,在中德证券公告被立案之前,另有两家中介机构也被传出将要被证监会调查,分别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券商中国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注意到,金杜律师事务所中有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对此讳莫如深,表示不便评价。另有接近金杜所的人士告诉记者,预计调查很快要开始。截至截稿时,券商中国记者未能获得金杜所的正式回应。
券商中国记者还获悉,信永中和会计所向内部表示,该公司1月18日收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称该所年报审计业务涉嫌违法违规,立案调查所述年报审计应为执行乐视网2015年、2016年年报审计。
上述两家中介机构均为乐视网提供过服务。在2016年乐视网定增项目中,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是作为乐视网的发行人律师;审计机构、验资机构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据了解,在2021年4月北京证监局对乐视网、贾跃亭等自然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列出违法事实时,北京局指出,乐视网于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申请IPO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金杜所以及信永中和均是IPO领域大型中介机构,相关项目是否会受到影响引发市场关注。根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金杜律师事务所的IPO在审项目合计48家,其中主要集中在创业板(28家)。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则有43家在审IPO项目,其中沪深主板合计有20家,创业板项目有20家。
目前有传闻称,监管层自1月18日起暂停受理上述机构新申报的IPO材料,对此,信永中和有人士向记者表示“传闻不实”。信永中和向内部也提到,“经与证监会发行部沟通,他们目前并没有下发暂停受理信永中和IPO和再融资的通知。”截至截稿时,记者未能获得信永中和的正式回应。
原文链接:事涉乐视网造假案,中德证券被立案调查,近100个在审IPO将被拖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