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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如资产董事长联手劲拓股份董事长,上演以市值管理之名操纵股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市场资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1/15 16:23:00

  “市值管理”竟然成了操纵股价,相关操纵方不只受到重罚,还有长达5年的市场禁入。

  1月12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两张罚单,因合谋操纵“劲拓股份”价格,君如资产董事长陈磊,劲拓股份实控人、时任劲拓股份董事长吴限,汇海宏融董事长林建武被没收违法所得共计1.65亿元,并处以4.96亿元的罚款,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6.61亿元;陈磊和吴限分别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券商分析师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值得关注。罚单中提到,“吴限授意公司人员联系分析师,配合上市公司的利好公告频繁发布关键事项点评、深度报告等,吸引投资者买入劲拓股份。”

  以“市值管理”之名行操纵股价之实,获利1.65亿

  经查明,陈磊、吴限、林建武三人筹划、商议劲拓股份市值管理。

  2017年6月,君如资产执行董事陈磊要求君如资产员工制作劲拓股份市值管理方案,拟联系劲拓股份大股东合作进行市值管理。

  汇海宏融董事长林建武与劲拓股份董事长及实控人吴限为朋友关系,两人均为长江商学院校友。2017年7月下旬至8月初,陈磊与林建武就劲拓股份市值管理及双方合作事宜多次沟通,并签订协议,约定由林建武帮助君如资产与吴限达成劲拓股份市值管理合作,陈磊则承诺将相关收益分配给林建武作为回报。在此期间,经由林建武居间,陈磊顺利接洽劲拓股份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限,三方合作开展劲拓股份市值管理项目。

  2017年8月7日,君如资产员工将劲拓股份市值管理项目进展状态更新为“完成签约,募集资金中”。之后,劲拓股份市值管理合作项目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2017年11月6日至2019年4月29日(下称“操纵期间”),陈磊、吴限、林建武控制使用涉案账户组,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以及利用信息优势影响股价等方式,操纵“劲拓股份”交易价格。

  操纵期间,“劲拓股份”股价上涨19.93%,同期创业板综指下跌18.55%,偏离38.48个百分点。经计算,陈磊、吴限、林建武操纵行为获利1.65亿元。

  在利用信息优势影响股价方面,陈磊、吴限等人利用信息优势地位,通过密集发布利好公告,联系证券分析师配合发布研究报告,以及组织员工在股吧发帖等方式,拉抬“劲拓股份”股价。

  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4月29日的72个交易日内,劲拓股份密集发布利好公告,其中涉及股份回购公告7份,5%以上股东君如资产旗下基金增持公告1份,2018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份,中标及销售合同公告各1份,以及接受机构调研11次。

  同时,吴限授意公司人员联系券商分析师,配合上市公司的利好公告频繁发布关键事项点评、深度报告等,吸引投资者买入“劲拓股份”。陈磊则指使属下员工在东方财富(12.830, -0.12, -0.93%)网的“劲拓股份”股吧发帖、评论,诱导投资者买入。

  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4月29日,“劲拓股份”股价从14.85元涨到19.92元,上涨34.14%。期间,“劲拓股份”在2019年4月4日收盘价达25.19元,相比期初上涨69.63%。

  “没一罚三”6.61亿元+5年市场禁入措施

  听证过程中,当事人陈磊、林建武、吴限提出了申辩意见,其中,陈磊在部分申辩意见中提出,东方财富网“股吧”是公众讨论平台,可以自由发表言论,在“股吧”发帖不足以影响股价。

  对于相关申辩意见,证监会认为其申辩不能成立,结合吴限授意公司人员联系券商配合发布相关研报等行为,认定其利用信息优势影响股价并无不当。

  证监会指出,综合全案事实、证据,本案是私募基金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居间人以市值管理合作为名,共同操纵上市公司股价的违法案件。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陈磊、吴限、林建武等人合谋操纵“劲拓股份”价格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共计1.65亿元,并处以4.96亿元的罚款,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6.61亿元,由陈磊、吴限二人均分别承担40%即2.64亿元,林建武承担20%即1.32亿元。

  在另一张罚单中,证监会对陈磊和吴限分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财联社)

原文链接:君如资产董事长联手劲拓股份董事长,上演以市值管理之名操纵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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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
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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