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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私生子案件的进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律网旧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6 2:08:10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2-12     

备受关注的“高峰私生子案”开庭审理后,双方同意调解解决,按照规定,双方律师应该向北京市朝阳区安贞法庭提交调解方案。据了解,王纳文方面作出让步,将原本索要的69万元抚养费降为50万元。而高峰的律师则表示,由于王纳文没有诚意调解,他们拒绝调解,将等待法律的判决。

  据了解,此前王纳文替孩子提出的69万元抚养费包括46.8万元的购房款。王纳文的代表律师提出了包括居住费46.8万元、生活消费支出11.8415万元、托儿费3.12万元、初高中学费7.2万元、小学学费3636元等总计达69.3251万元的抚养费数额,但是在本周二第一次开庭时,高峰的代理律师认为王纳文和孩子现在有住房,没理由要这个钱。其他的22.5万元,高峰同意支付。王纳文的代理律师将王纳文方面的调解意见书提交给了法庭,主要内容有两方面,第一是要求高峰方面一次性给付孩子生活费和教育费50万元,第二是孩子的其他抚养费由母亲承担。赵律师表示,此次做出让步,主要是考虑希望案子尽快结束,不要过多地影响孩子成长,而且他们也不希望因为官司影响到孩子与父亲的关系。

  一般来说如果案件双方提交的调解方案相似,法庭将进行调解,如果方案出入太大,则表示调解失败,法院还将进行判决。调解结果下周一就应该知道。王纳文的代理律师表示,目前王纳文方面提出的50万元抚养费已经是底线,不可能再降低,如果判决结果不是这样,他们会继续上诉。

郑维民律师认为: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生父必须负担生活费和教育费这是肯定的,但50万元的计算依据是什么?有可能过高,所以高峰方面不同意调解,可能出于一种低负担费用的期待。
 

文章录入:郑维民律师    责任编辑:郑维民律师  原文链接:高峰私生子案件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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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
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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