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市房地产业存在大量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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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律网旧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6 2:08:14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2-16
国家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12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房地产专题新闻发布会上纵论当前房地产“热点”问题,他指出,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总体上是健康的,总量基本平衡,市场供销旺盛,价格基本稳定,但是,部分省市、地区房地产确实存在投资开发过热,在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和房屋拆迁中间确实存在“大量腐败问题”。
高档住房销售不畅
刘志峰指出,在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一是地方投资过大,价格增长过快。二是部分地区房地产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一些地方大户型、高层建筑、高档项目销售不畅,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供应不足。三是住房供应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市场投入体系尚不能适应居民的住房需要,适合我国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还需要建立和完善。四是房地产市场运行、监管和调控体系不完善,市场行为不够规范,虚假广告、合同欺诈以及中介服务、物业管理中心的违法违规行为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部分地区发展“过热”
刘志峰介绍,目前我们国家有少数地方房地产投资增长过快,土地供应过量,房价上涨也过快,确实有这个苗头。目前人民银行发布了有关文件,采取了包括加强城乡宏观调控,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增加土地供应量,加强土地价格调控等措施,相信中国房地产市场能够得到持续健康发展。
要防范房地产贷款风险
刘志峰特别指出,金融是整个经济发展的血液,房地产的快速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但同时我们也要防范金融风险。目前,从全国来看,金融对房地产开发贷款也好,个人住房贷款也好,都比较高,大概是30%至40%。就全国来讲,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占金融贷款比例和发达国家相比,我们还是比较低的。据我所知,发达国家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贷款占整个贷款总量的30%左右,我们目前全国开发贷款和个人贷款余额占整个贷款余额总量的15%左右。
存在“大量腐败问题”
刘志峰还指出,目前在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和房屋拆迁中间,包括城市规划建设中间,有大量腐败问题,有些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中央政府、中央纪委对这个问题都十分重视,我们要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一方面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行业建设,同时对腐败分子、腐败行为给予打击。
文章录入:郑维民律师 责任编辑:郑维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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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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