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近日,投资者诉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ST圣莱(6.140, 0.00, 0.00%),证券代码:002473)证券虚假陈述案取得重大进展。
2018年5月11日,圣莱达发布公告称收到宁波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圣莱达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圣莱达通过虚构影视版权转让业务虚增 2015 年度收入和利润 1000 万元,虚增净利润 750 万元。
二、圣莱达通过虚构财政补助虚增 2015 年度收入和利润 1000 万元,虚增净利润750 万元。
上述两项违法事实导致圣莱达 2015 年度年报合计虚增收入和利润 2000 万元,虚增净利润 1500 万元。圣莱达 2015 年度年报显示公司利润总额 367.1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1.43 万元。扣除虚增金额,圣莱达 2015 年实际利润总额为-1632.85 万元、净利润为-1068.57 万元。虚增行为导致圣莱达 2015 年度扭亏为盈。
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圣莱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对于相关责任人员,另行依法处理。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
交易资料显示: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告发布后,圣莱达股票连续四个交易日跌停,投资者损失惨重。
根据司法解释,暂定索赔条件:在2016年3月22日至2017年4月18日期间买入圣莱达股票,并在2017年4月1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风险代理,股民获赔后再支付。
律师提醒,股民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2016年3月1日至2018年4月底)、详细联系方式。
股民可索赔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暂定索赔条件:在2016年3月22日至2017年4月18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圣莱达股票,并在2017年4月1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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