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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被“*ST”…… 索菱股份上市不足4年迎来至暗时刻
作者:莫淑婷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5/2 20:49:56

4月30日,拖延了三天的索菱股份(5.040, 0.00, 0.00%)(002766,SZ)2018年年报终于“现身”。《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不仅对索菱股份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还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此外,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之前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更正后,索菱股份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在上述多种原因下,索菱股份自5月6日起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更为糟糕的是,因索菱股份相关行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如今,这家上市不足4年的公司,正迎来其至暗时刻。

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索菱股份的2018年年报可谓是“姗姗来迟”。早在4月10日,深交所就向索菱股份下发了关注函,对索菱股份2018年年报披露事项表示关注。

然而在4月27日,索菱股份公告称,原计划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但由于2018年年度报告工作量较大,延期至2019年4月30日披露。

4月30日,索菱股份2018年年报终于“现身”。年报显示,上市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4.30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3.21亿元。索菱股份在年报中指出,2018年10月份以来,公司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公司的持续经营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年内到期的金融及非金融机构融资大多未能续贷甚至被抽贷,其中包括部分未到期的借款,公司目前大部分银行账户、重要资产被司法冻结。

对于公司2018年财报,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正因为如此,根据相关规定,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自2019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索菱股份”变更为“*ST索菱”。

4个事项导致无法表示意见

在年报中,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列举了4个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涉及事项。

一是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索菱股份及子公司九江妙士酷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非金融机构保理业务融资,再由索菱股份以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往来款形式支付给多家企业,期末余额合计为10.77亿元。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称,对往来资金金额及期末余额的完整、准确性无法确认,也无法确认上述款项的业务实质,以及期末减值合理性。

二是由于索菱股份内部控制存在与收入、成本核算相关的控制缺陷,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设计了针对性的审计程序,但由于索菱股份财务及业务部门关键人员离职,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未能获取上述业务的完整信息与资料,也无法对重要客户及供应商执行访谈程序。

三是索菱股份存在大额逾期债务、重要账户被冻结、大额诉讼情形。

四是商誉计提方面。索菱股份2017年度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英卡科技、三旗通信、上海航盛分别形成商誉9742.83万元、3.53亿元、6208.15万元。因索菱股份管理层未能提供上述三家公司2018年末商誉减值测试的相关资料,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无法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因此无法判断商誉是否存在减值,以及是否有必要进行调整。

“糟糕”的内控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在列举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涉及事项时,提到了索菱股份“糟糕”的内控。事实上,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也对索菱股份2018年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指出,索菱股份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肖行亦及其控制的索菱股份等公司在2018年度存在向多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及个人(以下简称债权方)进行融资的行为。肖行亦在未经过索菱股份正常内部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索菱股份的名义与债权方签订了担保/借款协议,由索菱股份对其及其控制的公司的融资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8年10月开始,索菱股份陆续接到相关法院/仲裁机构起诉的通知,相关债权方要求索菱股份还款以及对肖行亦及其控制的公司所欠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至鉴证报告日,索菱股份已收到的诉讼请求涉及借款本金8.2亿元,索菱股份已将其作为预计负债计入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在接到相关通知前,索菱股份未发现上述担保融资事项,导致对财务报表造成了重大影响,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对此,索菱股份董事会表示,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尽快完成整改。

2017年扣非净利润调整为亏损

索菱股份于2015年6月上市,在未调整2017年财务数据前,2017年的索菱股份曾迎来“高光时刻”。

在收购了三旗通信、英卡科技和上海航盛这三家公司后,索菱股份2017年业绩实现快速增长。彼时,财务数据显示,2017年索菱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4.98亿元,同比增长57.64%;实现扣非净利润1.38亿元,同比增长96.92%。

然而在2018年年报中,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之前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使得索菱股份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调整后,索菱股份2017年扣非净利润亏损616.7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变为负值,为-3.20亿元。更正后,根据相关规定,深交所有权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索菱股份董事会表示,针对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以及公司存在的连续两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的事项,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核实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整改,持续追踪相关进展,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更为糟糕的是,索菱股份还于2019年4月26日收到了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事实上,早在2019年1月1日,每日经济新闻就曾独家报道《索菱股份7亿资金“流出”背后:两家企业与上市公司有交集》,对索菱股份的资金流出情况及采购业务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

针对索菱股份2018年年报披露的问题,4月30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索菱股份董秘办。截至发稿前,该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原文链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被“*ST”…… 索菱股份上市不足4年迎来至暗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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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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