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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印股份被处罚  股民索赔存争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1/29 17:06:16

8月12日,海印股份及公司高管邵建明、邵建佳、潘尉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正式宣告公司说假话的直接成本是55万元。或许被市场解读为处罚不重,公司股价最近两个交易日连续飘红。

海印股票飘红8月12日晚,海印股份公告,因此前公告中涉及违法的7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邵建明、邵建佳、潘尉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印股份被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以35万元罚款;对董事长邵建明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董事邵建佳、潘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海印股份的信披违法发生于今年6月份,2个月时间,监管层接连出手并火速结案开出罚单,可谓雷厉风行。彼时,一支名不见经传的研究团队与从未涉足过兽药的海印股份,宣布研制出预防非洲猪瘟的疫苗,并准备投入量产。随着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先后两次发文驳斥,深交所关注函的火速下达,以及各媒体快速、深度的采访报道,海印股份将公告中的“疫苗”推诿为“笔误”,承认今珠多糖注射液并非疫苗,披露了“不低于92%的有效预防”是摘自海外新闻,公司尚未正式取得任何相关专利。

如今,“神药”闹剧已经告一段落,有人欢呼有人叹。甚至有不少人认为海印股份利空出尽,并为之用逆势飘红的股价庆祝。8月9日收盘,深证成指跌1.39%,海印股份却一度涨达5.98%。截至收盘,海印股份涨2.79%,收盘价2.58元。8月12日,海印股份再涨2.71%。

此时欢呼是否为时尚早?

上证报记者就此采访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他认为,处罚30万元并不是问题的全部,海印股份或将面临大量投资者的索赔诉讼。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投资者索赔诉讼登记正在展开。在新浪股民维权频道上,目前共有7名律师表示受理相关维权案件。其中,章祥兵、厉健律师列出的索赔条件为:在2019年6月12日至6月24日之间买入海印股份股票,并在6月25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诉讼登记。宋一欣、刘国华、王智斌、许峰律师暂定条件:投资者在2019年7月27日之前买入海印股份股票,并且在7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海印股份股票。截至记者发稿,共有11名投资者登记索赔。

值得注意的是,海印股份虽然已收到明确的监管处罚,但截至目前,公司仍未公告相关项目合作的最新进展,也未公告是否将终止合作,只是留给市场一地鸡毛,任由投资者自行猜想。

从海印股份7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被证监会立案,到广东监管局8月8日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再到8月12日广东监管局正式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前后仅仅用了18天。有律师向记者表示,该案处罚速度前所未有,可谓效率极高,这也侧面说明,上市公司涉案事实确实、简单明了。

目前证监局作出的是针对虚假陈述的处罚告知,并不涉及内幕交易或者操纵市场等其他证券违规问题。如果海印股份、相关股东、高管在公司股价异动过程中涉嫌其他证券违规行为的,监管层有可能会有新的立案调查。

除了对于违法行为的及时发现、对违规现象的依法索赔,提高“炮制非洲猪瘟神药成本”、惩处“炮制非洲猪瘟神药真正黑手”才是降低“炮制非洲猪瘟神药”概率、真正保护各类投资者的最有效手段。让投机者无机可投,让货币和资本真正用来增大中国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放大财富创造的能力,让“神药”式的信息披露——这种危害资本市场健康肌体的病疫与流毒得到真正肃清。

知名证券索赔专家、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李修蛟律师认为,海印股份这样情形,是否属于证券法规与司法解释规定的影响重大的虚假信息陈述,存在很大争议,广州中院会如何判决,不妨拭目以待。

原文链接:海印股份被处罚  股民索赔存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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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
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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