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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业专利纠纷背后:IPO折戟、产品全面禁售、负责人遭警方逮捕!
作者:李红梅 文章来源:首席科创官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2/5 10:49:34

作者 | 李红梅编辑 | 缪凌云来源 | 首席科创官
 
科创板开市至今,已有多家企业深陷专利侵权风波。幸运的公司,虽身处风暴中心,也能有惊无险安然度过。而没那么幸运的,小则导致股价波动,大则断送IPO前程。这不仅为科创板企业敲响警钟,同时,也让专利诉讼成为科技企业上市过程中,最值得关注的风险。

上市前夕被竞争对手起诉的安翰科技,终是无缘科创板。

11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安翰科技(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因发行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或者保荐人撤销保荐,上交所决定,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今年5月,重庆金山起诉安翰科技,认为后者的“磁控胶囊胃镜系统”侵犯了重庆金山的知识产权,要求索赔5000万元。这让安翰科技在IPO的关键时期,遭到沉重一击,并最终折戟。

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

首席科创官(微信公号:sxkcg666)则注意到,在科创公司中,专利侵权纠纷并不罕见。

风波不断

11月23日,长阳科技(688299.SH)公告称,遭到东丽株式会社(简称:日本东丽)起诉。日本东丽称其为“光反射板用白色聚酯膜”的专利权人,认为长阳科技侵犯其专利权,要求后者停止侵犯并支付2600万元赔偿金。

此前,长阳科技与日本东丽之间就专利侵权已多次交手。日本东丽在2017年即向长阳科技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历经一系列宣告无效、行政诉讼后,目前该案已移至最高院,将于下月开庭审理。

再看光峰科技(688007.SH)与台达电子之间的恩怨。上市以来,激光显示科技企业光峰科技,已发布多份涉诉公告,涉诉另一方均为交换式电源供应器制造商台达电子(全称: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双方就专利权之争展开多起诉讼。

在11月8日发布的最新涉诉公告中,光峰科技称台达电子擅自使用其技术方案并申请专利,侵犯光峰科技的技术成果以及实际发明人的署名权,以此为由向深圳市中院起诉。请求判决相关专利归光峰科技所有,并要求台达电子在其官网、《科技日报》上刊登道歉申明;同时,赔偿光峰科技30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截至公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今年7月23日,半导体公司晶丰明源因遭同行矽力杰起诉专利侵权,临时被取消科创板上市申请审议,成为科创板“取消审核第一股”。最终,晶丰明源实际控制人承诺“将独自承担判决结果确定的赔偿金或诉讼费,以及该案件导致的经营损失,以保证公众股东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才让晶丰明源(688368.SH)得以成功登陆科创板。

今年5月,网宿科技以涉嫌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向科创板IPO审核阶段的贵州白山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白山科技)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停止白山科技使用涉诉专利,并赔偿网宿科技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1.5亿元、维权费用合计人民币约123万元,同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7月2日,白山科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相关专利无效请求。

随后,白山科技在问询回复中表示,网宿科技的举报信中存在不实事实和夸大表述,举报白山科技的目的不在于获取相应救济,而在于恶意阻碍发行人的科创板上市。

11月8日,白山科技主动向上交所要求中止IPO审核,并获得同意。

此外,虹软科技(688088.SH)、传音控股(688036.SH)、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科创板企业也都涉及专利纠纷。

对于科创板公司频繁陷入专利纠纷这种现象,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李修蛟向首席科创官(微信公号:sxkcg666)表示,“科创板企业都是科技密集型企业,IPO期间更容易引发专利诉讼,也为IPO最终能否成功增加了很大的不确定性。专利权人选择在企业IPO时起诉专利侵权,容易迫使企业为了顺利上市而尽快和解。可以预见,科创板企业IPO期间的专利诉讼,肯定会不断增多,甚至可能会成为科创板企业IPO必须要迈过的门槛。”

科技巨头的专利之殇

实际上,专利纠纷并非科创板公司独有。国际科技巨头也常常深陷其中。

2017年,通信领域最大专利巨头高通,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针对苹果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称苹果涉嫌侵权使用其三项非标准必要专利,包括iPhone使用的电源管理和Force Touch触摸相关技术,请求法院裁决在中国禁售iPhone。

2018年12月,高通再宣布,中国福州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了高通针对苹果提出的两个临时禁令,要求苹果立即停止针对高通两项专利的侵权行为。

这两家科技巨头的专利之战,在今年迎来了和解。

美国时间2019年4月,苹果与高通达成和解协议,苹果将向高通支付一笔金额不详的款项,双方称将继续合作,并撤销在全球范围内的法律诉讼。

再回到国内科技巨头的专利纠纷。

2016年,华为起诉三星,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侵害其专利权。但三星辩称,其没有实施华为指控其专利侵权的行为,华为在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谈判中没有尽到公平、合理、无歧视的义务。

这场始于2016年5月的专利侵权纠纷,终于在2018年年初迎来一审判决。

深圳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一审判决认定,三星未经许可实施涉案专利,侵犯华为的专利权,判令三星立即停止侵害行为。除非获得许可,否则三星将必须停止在中国销售4G手机。

此前,涉案双方就曾在各地法院你来我往,发起多轮诉讼交锋。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以来,华为和三星就专利侵权问题进行多轮谈判,先后在我国和有关国家分别提起诉讼40余件。

华为进军美国市场,也遇到同样的难题。

2003年,思科起诉华为侵犯其知识产权,指控涉及专利、版权等21项罪名,几乎涵盖了知识产权诉讼的所有领域。

此外,苹果、三星、诺基亚、HTC、摩托罗拉等手机厂商也都曾因专利侵权互相诉讼。HTC更是因为专利侵权,付出了产品面临禁售等巨额代价后,逐步走向衰败。

互联网巨头谷歌也曾发起过专利诉讼。

2016年,谷歌剥离出来的自动驾驶公司Waymo起诉Uber、OTTO等三家公司,称它们侵犯了自家专利且涉嫌盗窃商业机密。最终,诉讼以相关负责人离职而告终。

更令人惊讶的是,2018年7月,小鹏汽车员工张晓浪甚至因为被前东家苹果汽车起诉涉嫌窃取该公司商业机密,并在机场被美国警方逮捕。

如何应对“专利大战”

由此可见,科技企业无论是初创公司,还是国际巨头,卷入专利纠纷都是一种常态化现象。

而各大品牌除营销和产品方面的竞争外,专利官司也已成为科技公司压制竞争对手的致命武器。想在市场获得优势,专利手段或许是重要方法。尤其在国际化方面,科技公司的专利算得上是比产品本身更为重要的竞争力。

因此,越来越多的科技公司重视专利申请。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公布的2018年全球专利申请排名可知,仅2018年,华为申请的专利数量就多达5405个,位居全球第一,相当于第二名三菱电机和英特尔的总和。高通以2404的专利申请量位居第4。中兴排行第五,专利数量2080个。另外,腾讯、大疆也分别以661和656个专利位居第28和29名。

但即便如此,还是有不少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遭遇过专利侵权问题,这似乎是科技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而专利保护相关制度本身也在不断进步与完善。

对此,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世杰向首席科创官(微信公号:sxkcg666)表示,“专利制度是一种保护合法垄断权的法律依据。这种垄断权的授予无论是从创造,还是激励层面,都具有充分的正当性,因为缺少专利权的保护将会减少或毁灭对于发明创造的激励。同时,保证公众以相对合理的可接受的成本,享受他人的智力成果为社会发展提供长足动力也是立法者所考虑的,所以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大多建立了对专利实行注册登记的制度,以及对专利的保护期有所限定等制度。这也是利益平衡原则在专利法中的作用。实际上,包括专利在内的知识产权制度都是在进行利益平衡。”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李修蛟则认为,“认定产品是否落在权利要求的范围内,以及专利权是否稳定非常不容易。因此,专利制度既需要保护提出诉求的一方专利权人,也需要保障另一方的申辩及请求无效专利认定的权利。”

与此同时,在“专利大战”不断出现的情况下,有市场声音认为,回归本质,其实是专利制度代表的激励创新,与反垄断制度的促进自由竞争之间的矛盾。

对此,李修蛟强调,“社会进步、企业发展,创新是第一要素,保护创新应当更优先,但保护创新在市场参与主体应当是平等的。反垄断制度虽然促进自由竞争,但如果不能有效保护创新的权利利益,就有可能最终阻碍创新”。

刘世杰则进一步解释,“专利制度既激励创新,也对专利权人的权利进行了一定的限缩,就此实现利益平衡。但是,其与反垄断法所确认的制度不是一套体系。二者没有直接关系。”

那么,对于科技企业,应该如何避免自己沦为专利的侵权方,同时,用专利法有效保护自己,为自身企业发展服务?

李修蛟建议“科技企业首先要明白,面临专利诉讼必将成为常态。因此,除了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之外,需要在发展的过程中,对行业专利竞争情报要全面了解,提高知识产权风险控制能力,充分应用起诉与反诉、申请无效认定、许可谈判等手段,化解专利风险。至于IPO阶段的科创板企业,则应该尽可能在申报IPO前及时申请专利,或是申请他人专利无效,建立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初步的防火墙。在诉讼过程中再申请相关方的专利无效,这个过程行政、司法的程序比较漫长,不利于专利诉讼的快速解决。这种情形导致科创板企业申报IPO期间,容易引发专利权人的恶意诉讼,而恶意诉讼又非常难以认定。因此,最好能把基础工作做在申报IPO之前。”

原文链接:科技企业专利纠纷背后:IPO折戟、产品全面禁售、负责人遭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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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
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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