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上市公司*ST抚钢(2.270, 0.08, 3.65%)(维权)(600399)于10月23日、24、25日连续三天发布公告称,公司存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等风险。数据显示,*ST抚钢2016年以来均为亏损状态,截至2018年9月底的资产负债率超过110%,已经资不抵债。
多项风险集中爆发 存重大退市风险
*ST抚钢称,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同时公司 2017 年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果公司出现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或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公司信披问题多多,被证监部门立案调查
2018年1月31日,抚顺特钢因存在内部控制不规范等问题被辽宁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18年3月21日晚,抚顺特钢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18年5月21日抚顺特钢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破产重整之路困难重重 或以失败收场
2018 年 9 月 20 日,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辽 04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东震冶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抚顺特钢进行重整的申请。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ST抚钢股票将2018 年 10 月 29 日起连续停牌。若抚顺中院未能在公司 2018 年年报披露日前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或是后续重整计划实施不顺,无法扭转资不抵债务的局面,则公司股票将无法复牌,将直接被暂停上市。
据今年6月25日抚顺特钢披露的2017年报显示,截至2017年末,抚顺特钢共实现特殊钢和合金材料产量51.79万吨;实现营收49.84亿;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13.38亿元。抚顺特钢账面总资产合计为95.66亿元,总负债合计106.93亿元,资产负债率超100%。当时,抚顺特钢表示为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拟通过破产重整、控股股东赠予现金资产、优化经营管理机制等方式,促进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未来的可持续经营。
抚顺特钢公司大股东赠予到位情况、破产重整的完成结果,包括逾期债务的和解、延续及经营现金流的稳定流入情况均处于不确定的状况,公司始终还存在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巨大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资不抵债 投资者如何维权?
抚顺特钢因信披问题被证监部门调查已经超过7个月,尚未出最后结果,但公司因虚假陈述被处罚是大概率事件。
公司已资不抵债,没有财产赔偿受损捐资者,是不是意味着受损投资者索赔无门呢?当然不是。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李修蛟律师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被告,应当是虚假陈述行为人,包括:(一)发起人、控股股东等实际控制人; (二)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三)证券承销商;(四)证券上市推荐人;(五)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六)上述(二)、(三)、(四)项所涉单位中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五)项中直接责任人等。抚顺特钢如果最终被处罚,相关责任人也有可能一并被处罚的,他们都将是诉讼索赔的被告。最近的虚假陈述索赔案例,广州中院判决超华科技(2.750, -0.10, -3.51%)(维权)及其董事长梁健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李修蛟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抚顺特钢有很大可能被证监会处罚,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18年1月31日之前买入抚顺特钢股票,并且在2018年1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具体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的调查情况而调整。
本文发表于新浪财经https://finance.sina.com.cn/stock/investvq/2018-10-25/doc-ihmxrkzw6795704.shtml
原文链接:抚顺特钢重大退市风险 资不抵债股民维权路在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