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规体系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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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3/11 9:14:14 |
据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证监会上市一部主任欧阳泽华10日对记者说,证监会正在积极推进从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型,上市公司监管应以信息披露为基石。要以证券法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出台为契机,着力重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规体系。
欧阳泽华表示,现行信息披露体现为多维度,IPO与再融资、上市公司持续披露、新三板等三套信披体系并行,这和资本市场多层次发展不适应,也不利于投资者理解,甚至带来信息噪音。
他说,在证券法修订的契机下,借鉴美国等成熟市场经验,应以监管条例出台为龙头,在证监会层面制定一个覆盖多板块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都纳入其中,各板块再制定细则或差异化的行业信披指引。
他介绍,今年,证监会将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推进信息披露改革。
首先,从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入手,力倡使用浅白语言,并利用交易所和指定网站,公布更多、更翔实的结构性数据,满足不同投资者需求。
其次,适时组织发布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体现各板块差异性,同时鼓励公司自愿或主动在指定平台披露信息。
第三,支持交易所信息披露直通车扩大覆盖范围。目前,沪深交易所信披直通车已经覆盖了约80%的上市公司。
第四,完善建立舆情协作机制。出现重大舆情时,公司要先发布澄清公告;根据舆情关注点及反应,公司及中介机构再做情况专项说明;地方证监局视情况安排专项核查,并向社会适时公告核查结果。
如媒体有重大质疑,公司澄而不清,社会各界又非常关注,交易所可引入特殊机制,要求上市公司等相关方召开媒体见面会。
第五,交易所就重大自律监管措施在其网站设立专栏公示,以提高自律监管的透明度。 原文链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规体系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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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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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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