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千里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最新进展:立案900宗,和解157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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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7/25 18:07:18 |
7月19日至20日,市场关注的保千里(600074,股吧)案(*ST保千,600074)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第一天为证据交换与庭前会议,第二天开庭),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等二十余名律师代表175名原告出庭。
在庭前会议前,深圳中院商事庭已向各原告代理人提供了书面的事实认定与涉案时点确认文件,故在庭前会议上,主要讨论了计算方法问题。
法官亦告知,保千里公司目前正向深圳中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法院目前对该破产重整案处于审查是否准予立案过程中。
法官问及双方被告代理人,是否愿意调解,双方均表示愿意。基于此,在法院主持下进行了调解。
为此,宋一欣律师提出了一个方案,为法官认可与绝大部分原告代理人及被告代理人所接受。
方案主要内容如下:认同法院依职权从中证登公司调取的数据对各案进行审核;认同法院依职权确定计算依据及损失计算方法(以先进先出法为主);认同法院在上述基础上的计算结果(不扣除系统风险);原告自愿放弃佣金印花税利息;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在此基础上,各原告直接同保千里公司一家进行和解,不涉及到其他人,如有原告坚持要列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的,只能另行等待判决。
由此,175宗案件中,除3宗未交纳诉讼费的或不适格应予驳回的案件外,157宗案件在法院主持下当庭和解,双方代理人签署了调解协议,领取了调解书。
所余15宗尚不能调解的案件,法院正式开庭。在庭审中,法官介绍了计算方法,原告代理人也对具体个案的计算进行了询问,有个别原告代理人亦不同意法院认定的时点,与被告展开辩论。
据了解,深圳中院目前对保千里案立案900余宗,除今日开庭的175宗,所余700余宗,将近期安排开庭。
宋一欣律师提示投资者:目前,根据《民法总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保千里民事赔偿案尚在诉讼时效内,凡在2014年10月30日至2016年12月28日间购买卖过该股票,并在2016年12月29日及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并存在损失者,均可委托律师提起诉讼索赔。
*ST保千周五收于1.37元/股,总市值为33.4亿元。 原文链接:保千里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最新进展:立案900宗,和解157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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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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