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公告称尚未收到关于康得新合同纠纷案的应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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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证券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7/30 0:24:23 |
北京银行7月25日发布澄清公告称,截至7月24日,公司尚未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康得新合同纠纷案件向公司送达的应诉文件。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关注到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于2019年7月24日晚间发布的《关于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及相关媒体报道,康得新及其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康得新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康得新全资子公司”)以合同纠纷为由已起诉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集团”)、本行及本行西单支行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诉求法院判令本行西单支行与康得集团、康得新及其全资子公司签署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及《现金管理服务网络加入申请书》无效,该案件已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鉴于市场对该报道关注度较高,本行进行如下说明:
截至2019年7月24日,本行尚未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向本行送达的应诉文件。媒体所报道的上述本行西单支行与康得新及康得新全资子公司的合同纠纷,属于本行依法开展业务过程中引发的纠纷,本行在收到相关应诉文件后将积极应诉,维护本行的合法权益。
北京银行是依法设立的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长期秉承依法合规的经营理念,上述事项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行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任何有关本行的信息请以本行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5日
原文链接:北京银行公告称尚未收到关于康得新合同纠纷案的应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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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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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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