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康美药业作出处罚及禁入告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8/16 17:02:48 |
摘要:【证监会对康美药业作出处罚及禁入告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16日表示,证监会目前已对康美药业公司及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对6名当事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将加快办案进度,严格依法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16日表示,证监会目前已对康美药业公司及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对6名当事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将加快办案进度,严格依法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高莉表示,2016-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涉嫌通过仿造、变造增值税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同时涉嫌未在相关年报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使得相关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康美药业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造假行为,恶意欺骗投资者,影响极为恶劣,后果极为严重。
高莉表示,康美药业等公司肆意妄为,毫无敬畏法治、敬畏投资者之心,丧失诚信底线,触碰法治红线,动摇了上市公司信披制度根基。 原文链接:证监会对康美药业作出处罚及禁入告知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ugio@vip.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
上一篇文章: 五律师评尔康制药一审:虚假陈述实施日及揭露日认定欠妥
下一篇文章: 黄世忠:八问康美药业 |
相关资讯 |
广发证券林治海离职:或为康美背锅 黄世忠:八问康美药业 造假589亿,罚款60万元!康美药业不退市...涨停在即 李修蛟律师:康美药业会退市吗? 证监会对康美药业作出处罚及禁入告知 6人遭市场禁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