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在外地不方便出庭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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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维权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7/25 14:36:09 |
虚假陈述类案件的特点就是起诉的原告身处全国各地,不方便去案件所在地开庭。
事实上由于已委托律师处理,所以当事人本人并不必须到庭。所有的诉讼程序,律师均可接受委托办理,当事人只需要签署委托书给律师即可。 原文链接:投资者在外地不方便出庭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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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ugio@vip.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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